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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

www.chinapuyuan.com.cn   2011-05-13   中国 濮院
 

中共濮院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

濮委〔2011〕60号

 

各基层党组织:

    根据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<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浙委办〔2010〕134号)、《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桐委〔2008〕23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桐委办〔2011〕8号)精神,现就进一步深化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提高认识,切实把深化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

    推行党务公开,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,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,发展党内民主,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;是密切党群关系,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,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;是强化党内监督,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;是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党内事务,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。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对深化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,根据《中共桐乡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桐委〔2008〕23号)的精神,结合各单位特点,制定深化党务公开的工作意见,组织专门力量,把深化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。

    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阵地,细化公开的重点内容,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关心的重要事项;各村、各社区要进一步抓好公开阵地建设,公开事关党员切身利益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民生事务;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落实对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保障,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。要通过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,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要及时收集、反馈党员、群众的建议和意见,促进党员和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的落实。

    二、积极创新,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

    各党组织要在依法依纪前提下,积极探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各种有效途径,围绕发展大局,创新形式和内容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要针对本级党组织的特点,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,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;要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,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,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,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,营造党内民主讨论、民主监督环境,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;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,坚持先党内后党外,循序渐进,讲求实效,防止形式主义,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,都应向党员公开,公开内容必须真实、具体,公开形式要多样、便捷,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;要把深化党务公开与厂务公开、村(居)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,相互促进、协调运转;要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,不断完善公开制度,丰富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。深化党务公开过程中,要切实抓好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方案拟定和审查核实,落实责任部门按要求公开相关工作,并抓好意见的收集反馈和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    三、加强领导,狠抓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

    各党组织要把深化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。镇党委成立深化党务公开领导小组,由镇委书记任组长,镇纪委书记、党委组织、纪检、宣传、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,镇纪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,党政办、纪委、组织办、宣传办、濮管委机关党总支、民政办、社管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。镇纪委负责深化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,党政办、组织办配合做好深化党务公开工作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、指导全市深化党务公开工作。

    各单位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深化党务公开机构,形成深化党务公开工作网络。各党组织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,明确工作责任,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。

  

   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作者:   编辑: 濮院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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